为了确保我系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组织学生填写《教育系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统计表》有关说明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班班长负责该项工作,认真组织同学填写,并在系里的相关组织下组织所有毕业生信息确认签字。
(一)学生本人认真填写核对自己的相关信息。
1、“姓名”一栏必须与来校时迁入户口迁移证姓名一致。
2、“出生日期”应按照年月日(例如19890110的格式)填写。
3、“身份证号”一栏信息中如有一代、二代身份证号不同的,以二代身份证号为准。
(二)填写“迁往单位”
填写“迁往单位”一栏时,必须与学生就业报到证信息一致,填报信息不相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派遣回生源地的,应填写XX省XX市XX县教育局(例如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教育局)。
2、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填写XX省XX市XX(单位名称)(例如山西省霍州市霍州煤电集团公司)。
3、考研等升学的,如有入学须知的按入学须知上的迁移地址填写;没有的填写XX省XX市XX(学校名称)(例如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民族大学)。
4、如有特殊原因(例如专升本的学生)暂时不宜迁户的,请暂时缓迁。在迁往地址一栏标明“暂缓迁移”,并在备注一栏标明缓签原因。
(三)相关问题说明
1、毕业生户口迁移原则上每人只受理一次,一经办理,学校不再受理改迁事宜。
2、为了方便和促进毕业生就业,未落实具体单位的毕业生应回生源县市教育局报到,不必将户口档案手续寄放学校。
3、户口迁移信息表中的所有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教育系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