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省教育厅资助办的工作要求,对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16届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请12级毕业班各班班长积极组织本班同学完成毕业确认,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毕业确认工作
1.确认对象:所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16届毕业生,包括2012级本科学生、2013级专科学生、2014级专升本学生。
2.确认时间:2016年5月24日——2016年6月5日。
3.确认方法:进行网上确认。第一步:贷款学生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第二步:提交“个人信息变更”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点击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特别强调: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拿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前往县级资助机构办理计划变更。
二、注意事项
1.进行毕业确认时,所有信息须准确无误。
2.贷款还清前,若个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联系人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变动但未及时在系统内修改,而导致银行联系不到借款人的情况,将会自动产生信用不良记录,请毕业生务必引起重视!
3.贷款还清前,要牢记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度应还利息、本金的数额,遇到相关问题及时与当地县区资助中心老师联系咨询。
4.毕业后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每年1月—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前申请提前还款的学生,应于申请成功后至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后申请提前还款的学生,应与申请成功后至次月20日前还款;10月1日—15日申请提前还款的学生,应于申请成功后至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11月30日申请提前还款的学生,应于申请成功后至12月20日前还款。借款人可通过支付宝或POS机还款。不申请提前还款的毕业生应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主动还息,以免产生不良诚信记录。
5.可以进行合同变更。毕业生如需要变更《借款合同》,需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已生效《借款合同》约定的内容。合同变更分为一类变更和二类变更。一类变更为还款计划变更;二类变更包括就学信息变更、账户信息变更、身份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变更。一类变更由县级资助机构受理,经省开行核准后生效。二类变更由县级资助机构受理并核准。
望12级毕业班班长积极组织本班同学学习《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详见学生工作部网页)在班级中开展诚信教育,教育学生诚实守信,依规履约,诚信还款。确保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每一位同学都进行了毕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