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团支部:
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宣传部于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请各班团支部做好有关工作。
二、2016年12月4日10:00,普法网将直播教育部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进行的国家宪法日活动。请各班根据课程实际情况,集中收听收看网络直播。
三、若星期天无法观看的班级,请团支书下载视频,下周安排空课时间组织学生观看学习,并于12月7日下午6点前,将班级观看情况的纸质版交给王鹏老师,要求在报告中体现观看时间、地点、观看人数、个别学生观后感以及团支书自身的感悟。
四、请各位记住每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并认真学习宪法知识,提高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