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相关各部门、各单位:
春季开学以来,吕梁市城区各大中小学校先后发现近20例肺结核病学生患者。根据2017年3月8日下午吕梁市卫计委、教育局联合会议精神,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肺结核等春季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有关工作强调安排如下:
一、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校各单位应根据《吕梁学院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预案》(院政[2014]117号)要求,按照职责任务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把防控责任担在肩上,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宣传单、宣传板报、讲座等形式开展预防肺结核等春季传染病宣传。各教学系(部)要开展一次关于预防春季传染病的主题班会。
三、各教学系(部)要按《吕梁学院学生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院办[2014]10号)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的管理工作。特别是春季期间要及时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人时,及时报告校医院,以便进一步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对知情不报、敷衍拖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校医院防保科要对上学期学校已经确诊肺结核的病人进行一次回访,并提供预防、治疗和健康指导服务,做好复学审核把关工作。已经确诊肺结核的同学必须经过正规治疗(三次痰检阴性者)并持有专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方可复学,防保科要详细做好病例档案搜集和相关记录工作。
五、开展全校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动员学生讲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加强锻炼及户外活动。教室、宿舍每日通风不少于30分钟。近期后勤处要督促物业公司根据校医院制定的消杀方案,对校内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消杀。
六、加强疫情观察。校医院要随时观察收集疫情动态,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向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区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做到不隐瞒、不谎报,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邀请市、区疾控中心专业防控人员到学校指导防控工作。
吕梁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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