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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活动(五):公共课《心理学》教学大纲研讨

2012年05月20日 10:28 赵冲 点击:[]

公共课《心理学》教学大纲研讨

介于公共课课程结构的改革,为了将课程大纲修订得更加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及教学实际,并提升公共课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我系教师结合教学实际,围绕公共课《心理学》的教学大纲展开研讨。在研讨过程中,各位《心理学》任课教师均积极发言,就教学实际中发现的教学大纲不妥之处及教学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进行了讨论。

一、修订教学大纲内容

首先,《心理学》第四章内容“个性心理特征”部分的结构应由原来的“能力”和“人格”两大部分调整为“能力”、“气质”与“性格”三大部分;有关“人格”的相关概念和知识可以调整到第四章开始部分,与“个性”放在一起进行区别界定。

其次,第二章有关“神经机制”部分内容的讲授程度不宜过分深入,应着重于“心理与脑的关系”讲解上。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可以辅以图片、视频等直观的教学资源,以便于学生形成直观印象,提升教学效果。

最后,教学大纲中的部分内容结构可以加以精简。如“创造性思维”这一知识点可以并入“问题解决”这一节内容当中,这样更有利于教学中重难点的准确把握。另外就是大纲中的思考题与教学内容有部分脱节,须加以调整。

二、灵活运用教学方法

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性采用体验式和参与式教学,让学生有机会在体验中加深对有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但是教学时间须把握得当。

公共课的教学可以采用集体备课的方式,各位老师相互讨论、分享,取长补短,使得教学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优化,从而提升教学质量。

三、探讨教学实践中的困惑

《心理学》教学中个别概念和知识点的界定说法不一,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出现困惑。例如:有关“特征”与“品质”的区分不太明显,容易混淆。就此问题,各位老师提出各自的看法,最终达成一致:“特征”强调事物的显著特点,而“品质”更着重于事物的质量、标准。

在我系教师激烈的讨论、献言献策后,教研室将会对《心理学》教学大纲进行调整,并在教学方法上有所改进,希望以后多一些这样的研讨,以便于服务于教学实践,切实提升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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