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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心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2019年06月17日 11:02  点击:[]

1.心理实验室是进行心理学教学的场所,由代课教师负责管理使用。代课教师根据课程安排进行教学,其余时间学生如有实验需要可以申请使用教室。非教学和实验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2.学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实验室时,要按照教师的要求对号入座,不得随便乱坐。在上课和自行实验时间,须事先检查电脑及其他设备、设施,做好记录,如发现问题须及时报告实验管理人员。

3.注意用电安全,任课教师要按照系统说明书正确使用和操作电脑和教学、测评系统,学生按照任课教师的指导正确规范操作,禁止学生使用教师用机。

4.上课和自行实验时间,每位学生要穿鞋套,把其它物品整齐摆放在指定的储物架上。

5.本实验室内应保持卫生的干净、整洁,不得带零食、饮料等进入;不得随意乱扔杂物;实训时遗留的纸屑、废物等要装入塑料袋内,离开时随身带走。

6.不得带无关人员和陌生人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做与上课、实验无关的事。

7.爱护设施,严禁自行插拔心理教学系统配套的加密狗和手柄等设备,严禁私自拆卸和搬动任何设备、设施和其他物品。

8.若学生由于违规操作导致电脑及系统设备损坏的,除加倍赔偿外,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9.代课教师安排卫生值日制度,在每次课程结束后及时打扫教室,保持室内一切设施的清洁卫生,由班长和学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落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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