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
指导教师是由具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一、帮助学生理解选题的目的、要求和任务,指定主要的参考资料。
二、要告知学生毕业论文必须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严禁剽窃或抄袭,一经发现,成绩按零分处理,并按《吕梁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管理规定》处理。答辩前要检测。
三、应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四、必须对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违者按《吕梁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管理规定》(院政字【2013】76号)相关规定第九条论处。
五、定期安排时间与学生见面,对每位学生的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六、对学生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反复强调学位论文要真题真做,一人一题,独立完成。
七、撰写指导总结。为进一步提高学生毕业论文水平,希望指导教师从指导、评阅、答辩的角度总结经验,记录细节,提出不足及改进措施。
学生的要求
1、毕业论文必须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严禁剽窃、抄袭、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成绩按零分处理。并按《吕梁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管理规定》(院政字【2013】76号)相关规定论处。(请看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
2、要查阅20篇以上参考文献,写出1200字的开题报告。及时进行社会调查,按照系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完成论文撰写任务,毕业论文全文篇幅为10000字。
3、学生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的任务。
4、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社会调查,并撰写论文。学生应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完成毕业论文之后,必须按学校统一规范将毕业论文相关资料整理好交由指导教师审阅,并按要求参加答辩。
5、毕业论文成果、毕业论文的电子文档及其它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交指导教师收存,需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发表,署名单位必须为吕梁学院。
6、毕业论文格式规范按照2014年12月制定的吕梁学院毕业论文模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