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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教育系实验实训室系内开放管理办法

2019年06月17日 10:55  点击:[]

为鼓励和支持我系学生积极参加开放式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有效利用我系实验实训室资源,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实验实训室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和有序地做好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进行开放式实验实训的意义

1、可以提升自身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2、可以增强自身独立使用设备,独立完成实验和设计实验的能力;

3、可以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4、可以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

5、可以通过实验实训完成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的调查和数据收集等。

二、进行开放式实验实训的程序

1、教师或学生提前填写《教育系实验实训室预约登记表》,到系实验实训室值班室(实验楼一区212)进行预约登记,确定进行实验(实训)的时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实训室、仪器和耗材等。

2、在预约的时间到指定的实验实训室进行开放式实验实训,做好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并填写实验报告单(实训报告单),并交值班室保管。

3、完成实验实训后,关闭使用的仪器设备,打扫所使用实验实训室。

三、须遵守的规定

1、现阶段我系实验实训室在课余时间只对系内学生开放。

2、在进行实验实训时要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的管理规定和有关操作规程,不懂之处要及时请教老师或值班人员,避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的损害事故。损坏仪器设备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被已经预约参加开放式实验实训的同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实验实训。凡无故不参加超过二次者,将取消参加开放式实验实训的资格。

4、进入实验实训室必须戴鞋套,鞋套自备。

5、保持好实验实训室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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