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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教育系加强学生实验实训管理办法

2019年06月17日 10:55  点击:[]

为适应新时期对人才能力和技能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强化学生实验实践能力,根据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对我系学生参与实验实训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参与实验实训的内容

1、专业理论课程中的实验实训内容;

2、专业实验课程中的实验实训内容;

3、实验实训室开放式实验实训内容;

4、毕业论文中的实验内容。

二、学生参与实验实训的意义

1、锻炼和提高自身的观察能力;

2、训练和提高自身的动手操作能力;

3、启迪和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

4、提升自身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5、增强自身独立使用设备,独立完成实验和设计实验的能力;

6、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7、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

8、通过实验实训完成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的调查和数据收集等。

三、学生参与实验实训的要求

1、专业理论课程和专业实验课程中的实验实训内容,学生必须按照教学安排全部参与,并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实验报告单或实训报告单;

2、对于实验实训室开放中的实验实训内容,学生科根据自身需要和兴趣进行选择性的参与,但要求在大学本科四年期间必须完成10个学生的开放式实验实训内容;

3、毕业论文中的实验实训内容,学生可根据实验实训室现有条件在实验实训室中完成。

四、学生参与实验实训的程序

(一)参与专业理论课程和专业实验课程中的实验实训程序

1、实验课指导教师或教师指定的学生提前填写《教育系实验实训室使用申请表》,到实验实训室值班室进行登记,确定进行实验(实训)的时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实训室、仪器和耗材等。

2、按时到指定实验实训室进行实验实训,做好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并填写实验报告单(实训报告单),并交值班室保管。

(二)参与开放式实验实训和毕业论文中的实验实训程序

1、学生提前填写《教育系实验实训室预约登记表》,到实验实训室值班室进行预约登记,确定进行实验(实训)的时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实训室、仪器和耗材等。

2、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实验实训室进行开放式实验实训,做好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并填写实验报告单(实训报告单),并交值班室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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